一名中國官員因加密貨幣投資造成重大損失而以超過 100 萬元人民幣出售國家機密而被判處無期徒刑。
11 月 8 日,一名中國公職人員因向外國實體出售國家機密以彌補其加密貨幣投資損失而被判處無期徒刑。
該官員名叫王某某,因向外國代理人提供國家機密信息,以換取超過 100 萬元的加密貨幣交易經濟賠償而被判刑。
王因出售國家機密被判無期徒刑:中國政府對加密貨幣仍然嚴格嗎?
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稱王某與外國情報機構有勾結,並透過加密貨幣交易累積了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作為敏感資訊的支付。
法院表示,據報道,他因不成功的加密貨幣投資而積累了大量債務。
為了解決經濟困難,王某在網路論壇找兼職,無意間暴露了自己公務員的身份。
據當地新聞報道,這導致他與外國特工聯繫,後者招募他提供機密資訊。
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據稱提供了各種國家機密,最初是為了換取「一些照片和文件」而支付的小額款項。
然而,隨著他繼續收到資金,他擴大了活動範圍,最終通過了高級安全文件。
調查人員報告稱,在他的電腦上發現了幾份秘密文件,這些文件是透過規避既定的安全措施(包括註冊和文件追蹤協議)而獲得的。
根據中國媒體微信報道,「國家安全部門發現,王某向對方提供絕密、絕密國家秘密,並透過虛擬貨幣充值、交易取得間諜資金逾100萬元」。
中國《刑法》對間諜活動規定了嚴厲的處罰,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保守國家秘密法》要求各機構建立健全的保密協議。
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處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
國家安全部補充說,王的單位未能執行足夠的保密協議,導致安全漏洞的發生。
國家安全機關已責成該單位採取整改措施。
從詐欺到間諜活動:中國如何打擊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犯罪
對王的判決是最近發生的一系列與加密貨幣相關的間諜和詐欺案件的又一事件。中國最近從泰國引渡了價值 140 億美元的加密貨幣傳銷計畫的策劃者張某某。
張的MBI集團自2012年開始經營,透過虛擬貨幣承諾高額回報,吸引了超過1,000萬人。
他是根據 1999 年《中泰引渡條約》首次被引渡,此前經過了漫長的國際搜捕,並涉及中國「獵狐行動」下的合作。
在另一起案件中,台灣以間諜罪對八名個人定罪,揭露中國情報機構使用加密貨幣向台灣軍事人員支付國家機密費用。台灣高等法院判處這些人1.5年至13年有期徒刑。
該案件是此類案件中規模最大的案件之一,顯示中國機構儘管國內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但仍使用數位資產支持秘密行動。
在這些事件中,中國國家安全機構呼籲提高警惕,敦促公民舉報可疑活動,特別是與出售國家機密有關的活動。